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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校内遴选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校将于2019年7月23日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遴选。

二、认定范围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认定计划为305项,详见《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可在“工作网”下载)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四、校内遴选

为提高申报质量,在前期专家申报辅导的基础上,学校将于2019年7月23日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校内遴选,遴选采取PPT汇报、专家质询打分、排序并公示的方式,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教育厅评审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和认定工作,是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内容,各院(系)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准备,按时上报。

在申报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电话:029-88302263

E-mail:syk@nwu.edu.cn

工作QQ群:423671534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

2.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3.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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