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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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北校区办公室

地址: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3层310东 电话:(029)88302258

秘书:党丹珩

工作职责

1.与南校区办公室协调,做好印章管理和用印工作。

2.负责与北校区相关的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3. 负责处内相关文件、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4.与南校区办公室协调,负责管理全校“211”工程教学实验室建设费、教学设备费、材料费及其他相关专项经费等帐物管理,科研、研究生经费的转帐以及上帐工作;负责综合试剂库、危险品库房出纳报表的汇总工作。

5. 负责处内办公用品、设备的配备和管理。

6. 协助处长做好对外联络和处内各科室的工作协调。

7.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南校区办公室

地址:南校区7号楼520室 电话:(029)88308128

人员:孙文萍

工作职责

1.与北校区办公室协调,做好印章管理和用印工作。

2.负责与南校区相关的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3.负责处内相关文件、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南校区业务工作协调,综合处理相关处业务。

5.负责南校区“211工程”教学实验室建设费、教学设备费、材料费及其他相关专项经费等账务管理,科研、研究生经费的转帐以及上帐工作。

6.负责南校区处内办公用品、设备的配备和管理。

7.完成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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